海南大学工商管理学科于2006年获批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2016年获批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2016年和2022年分别在教育部第四轮、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级评价,2018年获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获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本学科在40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瞄准旅游业、现代金融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现代物流业、互联网产业等海南主导产业方向,逐步在旅游管理、人才发展与人才流动管理、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研究特色。
现因工作需要,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拟依托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热带农业经济、企业管理、产权会计与财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管理学与经济学相关方向招聘博士后。
一、申请条件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基金;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5)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注:根据全国博管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类人员”招收比例。“三类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和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独立或协助科研项目申请和研究工作;
2.承担一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辅导工作;
3.至少公开发表1篇Ⅱ类、或2篇Ⅲ类、或3篇Ⅳ类学术论文(海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分类及博士后在站管理办法详见《海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 https://ha.hainanu.edu.cn/renshi/info/1015/1075.htm
三、岗位待遇
1.全职博士后的薪酬待遇为税前23万+/年,包含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和绩效津贴三部分。基本工资为全国博管会日常经费或海南省日常资助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税前8万元/年(仅支持2年,具体标准以国家或海南省的最新政策为准);生活补贴由学校提供,每人税前15万元/年(仅支持2年);绩效津贴由合作导师提供,博士后候选人与合作导师协商具体金额,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资助,包括研究项目资助(8万元/年,不设名额限制,可申请2次,只资助1次)和面上资助(5 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择优资助),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3.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向海南大学或海南省申请租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000元/月,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以上加总合计约为30万+/年。
5.全职博士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子女入托入学等有关事宜,按《海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办理。(注:社保及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约为8万+/年)
6.考核优秀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7.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按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四、申请程序
1.全年开放申请,额满为止。
2.申请者主动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经合作导师同意后,按以下程序申请。
3.申请者提供海南大学博士后进站材料(详见海南大学人事处网站要求https://ha.hainanu.edu.cn/renshi/info/1016/1096.htm)和科研计划书。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992849@hainan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请用"海大管院博士后应聘+姓名"。
4.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对申请者进行思想政治考查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考核。考核通过者报海南大学人事处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5.经海南大学批准同意招收的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经流动站审核,校人事处审批后,报全国博管会核准备案。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B315
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290798,18389796682
联系邮箱:992849@hainanu.edu.cn
联 系 人:易老师,王老师
八、合作导师
详细内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