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教育部“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和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六帮”的指导思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海南大学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学院全体师生应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相互协作,全力促进我院毕业生更髙质量、更充分的就业。
一、2021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管理学院2021年共有应届毕业生781人,其中本科4个系共708人,农林经济管理系79人,会计系320人,工商管理系199人,管理科学与工程系110人;研究生6个专业共73人,农业经济管理4人,农业管理14人,农村发展10人,企业管理13人,工商管理23人,会计学9人。(具体毕业人数,以教务办最终核实人数为准)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根据学校对学院就业工作的要求,确定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目标为本科各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签约率不低于65%(以学院与就业处当年签署的责任协议为准);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100%,签约率不低于70%。
(二)工作时间节点
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 全员参与,层层分解,共同推进
院长、书记对学院的就业工作进行总体统筹规划。
分管院领导负责分管系、中心就业总体任务的落实,针对各本科专业及各学科研究生就业任务进行组织安排。
各系负责本科生论文指导教师就业任务的分配和督促,要求各指导教师个人所带学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及签约率达标;科研办、各中心负责研究生导师的就业任务的分配和督促,要求各研究生导师所带学生全员落实毕业去向,签约率达标。
各本科论文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导师负责所带学生的就业任务,要求结合“一生一策”,落实各系、科研办及中心的就业工作要求,实现精准帮扶。
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研办及各中心负责配合本科论文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导师完成就业任务。
教务办负责更新2021届毕业生名单,筛除无法按期毕业名单并及时告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各本科论文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导师。
(二) “一生一策”信息动态化、公开化管理
即日起至学期末,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周二下午将在管理学院办公群内公布各专业当前毕业去向落实率及去向已落实毕业生名单,同时要求未就业学生名单与各系当周的“一生一策”就业帮扶名单保持一致,做到就业信息及时更新。
(三) 系、办合力共同落实校企联动
各系在2021年内应保证联系1家以上行业内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鼓励引导并帮助本系学生在行业领域内就业。各专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所带未就业学生推送就业信息,提供岗位推荐,鼓励学生留琼就业、行业内就业。
学生工作办公室在2021年内应保证组织2场以上供需洽谈会;积极联系邀请企业进校宣讲招聘,2021年内应保证联系企业不少于80家;及时发布并更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渠道应包含:就业信息微信群、就业信息公众号、学院官网就业信息板块,做到信息实时更新。
(四) 做好就业指导及咨询服务
学院B105办公室设为就业指导办公室,各辅导员和专业教师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工作,主动联系学生,了解学生就业思想,及时进行指导。
(五) 强化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
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实习补贴(1000元/人)发放工作,做好学校求职创业补贴及发展性资助的登记工作;辅导员和各专业教师要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名单,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以及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
(六) 做好考研、考公等学生的系列保障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做好考研面试指导、考研调剂帮扶以及毕业生公务员报考指导等工作,提升学院考研报考率及升学率,各系专业教师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完成。
(七) 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
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应鼓励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包括“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就业项目。
四、工作奖励机制
(一)毕业班级奖励
对于积极开展就业工作的学生班级,学院决定支持一定的班级活动经费,奖励方案如下:
本科班级:本班级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75%以上,奖励班级500元;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奖励1000元;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以上,奖励1500元;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奖励2000元。签约率达50-59%,奖励1500元;签约率达60-69%,奖励1800元;签约率达70-79%,奖励2000元;签约率达80-89%,奖励2500元;签约率达90%以上,奖励3000元(注:提供的数据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研究生班级:本班级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奖励班级500元(注:提供的数据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本项奖励用于班级组织集体合影、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毕业季系列有益活动,以活动经费方式进行支持。
以上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二)论文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奖励
对于以上本科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导师,所指导本科生、研究生中每签约三方协议(含劳动合同、升学、招录证明等)1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1个工作量;每提交灵活就业协议1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0.5个工作量。以上奖励工作量与学院本科生全员导师制实施方案的奖励工作量不重复计算。
以上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
(三)各系奖励
各系所有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签约率不低于65%,奖励3万元,本项奖励以活动经费方式支持。以上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院领导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统筹安排,细化目标,确定各部门的任务,实施目标责任制,确保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二)加强沟通,全员联动
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各专业教师要保持信息互通,建立协调机制,共商解决办法,互相配合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宣传学院对学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向学生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在学生中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营造良好就业工作氛围。
(四) 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根据相应的奖励措施和任务目标,学院应采取定期通报等形式对就业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