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关于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南大学章程》《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海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中关于学位申请年限的相关要求,学校依法依规对已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开展学位预警工作。
我院研究生虞东方,学号:(20120100210008)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且即将于2025年12月毕业满两年,但仍未获得学位。
请虞东方同学务必在2025年12月1日前提交学位申请。若未能于2025年12月1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或虽提交学位申请但未通过审核,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不受理学位申请或不授予学位的决定。
特此公告!
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