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文明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要直面问题、精准施策。近年来,海南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农村生活配套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规划与建设。一系列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保证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让我们更深刻理解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辩证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破坏了就很难恢复。”海南独特的区位和工业化进程孕育并保存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没有优质的生态环境,就没有成功的自由贸易港。在扎实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中,既高质量推进经济建设,又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年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是摆在海南面前的时代课题。
不能鼓了钱袋,毁了生态。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取决于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让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绿色生产体系,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由发展与保护“两难”向协调“双赢”的转变。以燕窝产业为例,长期以来囿于毛燕栖息地局限,只能依赖从东盟生产国进口。海南在三亚崖州、万宁大洲岛等具备条件地区,通过生态修复,以市场化方式引进种群实现屋内筑巢,以企业自主研发攻克了人工孵化和饲养难点并获国家专利,所产毛燕品相优于进口,待规模化量产后催生的产业发展空间将达到千亿元。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秉持系统思维、坚持系统治理。当前,海南正在探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治理相关的臭氧、扬尘及船舶等运输工具带来的污染问题。一方面,从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热带雨林等自然保护地、能源生产、新能源汽车消费、“禁塑”等领域全面发力;另一方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特许经营权制度,建立形式多元、绩效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就是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产业化、乡村振兴的协同共进,努力实现海南产业链、价值链、生产及消费领域低碳绿色发展,靠系统改革破除治理顽疾,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民生福祉。
碧海蓝天、阳光沙滩,植被丰茂、鲜花常盛。作为正在建设中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南有条件更有信心和决心,把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由贸易港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我们要坚定不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扛起建设美丽中国的责任担当,努力将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升级为国际绿色合作和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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